2011年7月24日晚,国家短道速滑队于青岛市集训期间,因饮酒晚归于规定回寝时间的王濛等6名队员与领队王春露发生口角。8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宣布,撤销两届冬奥会冠军得主、短道速滑名将王濛国家队队长的职务,取消她的国家队队员资格;参与冲突的王濛和另一位国家队队员刘显伟被取消国家队资格,调整回地方队。
7月24日晚,国家短道速滑队于青岛市集训期间,在驻地发生了严重冲突,引起媒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此次短道速滑队内部严重冲突事件,是由于王濛等人违反队规外出饮酒并未按时归队,在国家短道速滑队领队进行管理时,王濛、刘显伟追打领队和助理教练及上前劝阻的人员;期间损坏了酒店公共物品,并使自己受伤;在凌晨从医院返回驻地后又擅自严重干扰其他队员正常休息。
此次事件性质极为恶劣,打人运动员严重违反了队伍队规,触犯了道德底线,背离了体育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本应起示范作用的奥运冠军形象,损害了国家短道速滑队的形象,损害了中国运动员的形象,辜负了广大体育爱好者及社会各界对国家短道速滑队的殷切期望和厚爱。为此,冬运中心经研究决定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一)撤消王濛国家短道速滑队队长的职务;
(二)取消王濛、刘显伟国家短道速滑队队员资格,调整回地方队;
(三)取消王濛、刘显伟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资格;
(四)王濛、刘显伟对损坏的公共物品做出赔偿;
(五)王濛、刘显伟做出深刻检查和道歉;
(六)梁文豪、韩佳良、刘秋宏和周洋在队内做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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